这是德勤针对中国内地上市公司内控所作的第二次调查,这次的调查显示上市公司正面临内控意识增强,但并没有相应地加大其对实施内控机制的投入,过半数的公司存在企业高层对内控的重视程度不够,缺乏有效监督考核机制,公司治理结构形同虚设,内控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。
6月28日,财政部、证监会等5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》的通知,要求2009年7月1日起上市公司范围内全部实施内控机制,并鼓励非上市的大型企业执行。这意味着《规范》生效前,上市公司只有12个月的时间来健全内控机制。该《规范》为中国上市公司实施内控提供了“共同语言”和“游戏规则”,有利于它们与国际接轨,提高国际竞争力,并增强投资者信心。
德勤企业风险部合伙人杨莹表示,良好的企业内控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错误和舞弊,防止企业资产流失,如果内控未被有效执行,则无法完全避免舞弊等丑闻的发生。
德勤的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上市公司内控建设存在较大的欠缺,受访者认为自身的内控体系尚无法完全满足监管机构的要求。调查表明:56%的公司尚未建立或现有内控机制尚不完善。不过,外资及国有控股公司具有一定的优势,以金融行业表现最为突出,并且80%的金融类上市公司表示其内控体系与风险管理结合的效果良好。
(解放网 李强 2008-7-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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