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册税务师《税法2》辅导:应纳税额的计算(3)
4.境内、境外分别取得工资、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。
分别来自境内和境外的,应分别减除费用后计算纳税。
5.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、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。(了解)
特定行业职工取得工资、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
平时按月正常计税,但是视为预缴;
年终后30日内汇算清缴。
汇算清缴思路:全年总收入――月平均收入――月平均计税所得――月平均税额――按照月平均税额状况推算全年税额――与已预缴税额比较,多退少补。
例题:
月份 | 工资收入 | 预缴税款 |
1 | 1000 | 0 |
2 | 1200 | 0 |
3 | 1200 | 0 |
4 | 1000 | 0 |
5 | 1000 | 0 |
6 | 2500 | 65 |
7 | 2500 | 65 |
8 | 2500 | 65 |
9 | 2800 | 65 |
10 | 2800 | 0 |
11 | 6500 | 0 |
12 | 6800 | 0 |
合计 | 31800 | 260 |
8.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的情况。
2008年 CTA
53对我国远洋运输船员2007年度的工资、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,应遵循的规定有 ( )。
A.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600元的费用
B.计‘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4800元的费用
C.适用按年计算、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
D.船员的伙食补贴不计入其应纳税工资、薪金收入
E.按照年薪制即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
答案:BCD
【解析】对采掘业、远洋运输业、远洋捕捞业的职工工资,采取按年计算、分月预缴方 式计征个人所得税;年度终后30日内,合计其全年工资、薪金所得,再按12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税款,多退少补。在统一扣除1600费用的基础上,准予再扣除税法规定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。由于船员的伙食费统一用于集体用餐,不发给个人,故允许该项补贴不计入船员个人的应税工资、薪金收入。
6.个人取得公务交通、通讯补贴收入的扣除标准。
个人取得的公务交通、通信补贴收入,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,按照“工资、薪金”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。
相关文章
[资料]税法公式大全 (2011-02-21 17:34:24) |
宿迁市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工作相关通知 (2011-02-11 11:00:44) |
徐州市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(2011-01-26 10:38:23) |
盐城市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(2011-01-18 10:15:13) |
泰州市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(2011-01-07 11:23:26) |
扬州市关于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(2011-01-07 11:15:58) |
南通市关于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(2011-01-07 10:49:55) |
江苏注册税务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(2011-01-01 17:18:00) |
初级职称考试经济法所得税法律制度15 (2010-06-19 00:00:00) |
初级职称考试经济法所得税法律制度14 (2010-06-19 00:00:00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