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省关于CPA考试应届毕业生报名资格的说明
江苏省关于2012年CPA考试应届毕业生报名资格的说明
凡是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大专(含大专)以上毕业生均可报考2012年CPA考试。
1、已经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按照《报名简章》中“首次报名人员”的报名流程及要求进行报名。
2、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按照《报名简章》中“应届毕业生”的报名流程及要求进行报名,携带相关证件在江苏省现场确认期间(2012年6月26日到7月6日,不含公休日)到所在考区报名点进行第一次报名资格审核。并于2012年8月20日到31日(不含公休日)期间,携带《报名简章》规定资料到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(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120号国贸大厦15楼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)进行二次报名资格审核。通过二次资格审核者,方可参加考试。
2012年6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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